本人于2017年4月份,由于想开一个餐饮店,手头紧,于是经朋友介绍,到位于光谷信息产业科技大厦的【阳光保险集团】办理贷款业务,与其业务员王某协商,办理9万的个人消费贷款,分24期偿还并签署了合同,办理完成后,向其索要合同,王某称合同以后邮寄到我住址所在地,当时也没多想,就同意了,后来一直忙于餐饮店,也就忘了这档子事情。
现在由于想要买房,被告知需要结清个人消费贷款,所以向阳光保险客服打电话预约提前还款,询问到还有多少钱未还时,告知还有5万9千多未偿还……当时就惊呆了,从2017年5月开始还款,每个月还款4400,到2018年8月,总共还款70400,居然还有5万9千没有偿还,问原因,回答说是36期的分期。
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跟我一起去的朋友,都很清楚明白的记得当时说的就是24期,不想办理多的期数,也清楚明白的告诉王某,只办24期,怎么后来合同就变成36期了?这不是纯粹的欺诈行为吗?
回忆当天情况,王某拿来合同的时候,只是一个劲催促赶紧填资料,按手印,晚了银行就下班了,而且对于他们收取的保险费用,也含糊其辞,只是怪我当时心急等钱用,没有仔细斟酌合同条款。
后来去银行打还贷流水,每个月4400,还给银行的钱只有2764.56, 1638划给了阳光保险作为保费,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已经交过一笔保费了,银行好心的大堂经理看我无助的样子,直接就说了,1638的保险费就是阳光保险的利息费用。
仔细算一下,如果按照合同来进行还款的话,我一共连本带息要还158400,借款90000,利息高达68400 按照银行所说的,他们每个月只收取了2764.56的还款金额来算,银行连本带息也就99524.16 借款9万,利息9524.16 剩余的58875.84全部被阳光保险作为保险费(利息)划去。
跟银行协商归还本金一事,银行方面表示归还剩余本金即可,但是阳光保险给我打电话说要归还5万9千多!不还款将会进行追债并提交报告于征信!
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我已提交资料于相关部门,也请好律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样欺诈消费者权益的公司,会受到世人的唾弃的!
自己上网搜了一下,发现不仅仅是我一个人遇到这样的问题,已经很多这样的事发生了!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千万不到到外面贷款,合同我们自己看也不一定会看明白,哪怕万一真的没有办法,一定要带个懂的朋友,帮忙看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