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江日报记者向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部门核实,为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受益面,该中心对现行的《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已做了完善和修改,近期已通过市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即将出台。该部门负责人称,市民可关注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贷款政策一栏,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及时进行政策更新。
据悉,今年4月13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发布《武汉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具有武汉市户籍且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外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可申请异地贷款”。
据了解,2014年开始,武汉市开始实施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仅限于武汉、长沙、合肥、南昌、成都等长江中游城市群范围内实施。异地贷款政策如全国通用后,对于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武汉人来说,回汉购房将更加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