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小区第一届业委会没作为,没有为小区做过半点实事,现在第二届业委会成员进行到唱票阶段,因第一届没作为,并且公布的小区费用收支明细混乱,这时候小区很多业主反应候选人要重新选,并且这届票箱被动过手脚了,有人证,现在要重新选,这时候来了一个居委会书记,说如果要暂停唱票重新选,第一,要小区20%业主签字同意召开业主大会,第二,在第一条的基础之上召开业主大会需要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到场开会,在会上讨论时候可以重新选业委会代表,这不是扯么?小区700多户,能到齐将近500户人?这个事情要到24号之前做完,否则24号按照规定就要开箱验票,选出第二届的业委会成员!现在在问问要重新选业委会成员是这么个流程?这个书记是故意刁难吗?业委会重新选关居委会什么事?有清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