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润明园链家店店长龚某,在2019年9月9号当晚以中介贷款合同签署的方式,用链家总部垫资的情况和卖家含糊沟通,卖家根本没有完全确认情况下签三方合同。且未签署链家和卖家直接的关系合同。事实上卖家宗旨是房屋净得价为103.5万,办理垫资需要费用1.85万,卖家得知还要出费用,当场拒绝了,而且反复确定Z终到手价(净得价)是103.5万的情况下,签的合同。导致卖家通过沟通认为这个费用包含在总房价里,实际上是包含一起的。到正式办理垫资手续时候,又要出1.85手续费。卖家到链家总部沟通未果,链家总部回复1.85万费用是Z低的,如果不愿意承担,可以自己找银行关系,假如费用低于1万元,链家可以付50%。直到现在仍然继续沟通中。现在是链家把责任推向客户,说当时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