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份的时候,我突然想买房,做事很利索的我,立马就把房子给买了。建面150平的江景房,当时的价格是240万,另带一个车位,15万。3月19号我们签订了合同,房主说他6月7月份才能解押,让我们6月份过户。我答应了,然后付了20万的房子定金,另外车位15万也给了全款。
5月份的时候我们去银行做面签,现在贷款合同也下来了。但是遇到个问题,房东貌似想反悔不卖房子了。因为我们这套房子,从3月到8月,相同户型的清水房都涨价了,他可能有点后悔。
业主当着我的面表现得很配合,但是我这边联系中介,中介说他一点也不配合。
然后我想问下大家,原业主这个房子,因为他做了捆绑抵押在银行,那么银行有没有权利要求他收回房子?
这边我已经想好了,如果他不卖给我,那么他返还并赔我双倍定金,或者是直接给我过户。就是不知道这个可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