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行政法一直是常考的法律部门,而其中的行政处罚部分又是尤为重要的考点。其中关于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很多同学难以准确把握不同程序的适用条件,并且容易对不同的程序产生混淆,因此,我们需要在掌握核心知识的前提下做好对比和区分
一、行政处罚决定的一般程序
1.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2.行政处罚决定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作出。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后作出。
1.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第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第二,处罚种类和幅度分别是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
2.简易程序的规则:执法人员可以是一人执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简易程序的流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1.举行听证会的条件:第一,行政机关将要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和较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第二,经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
例题分析:
1、下列关于行政处罚决定程序的适用说法正确的是?()
A.某县工商局拟对张三个人处以1000元的罚款,该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的,无需制作并交付处罚决定书
C.行政处罚的听证需要经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答案】C。解析:C项,行政处罚的听证需经当事人依法提出听证要求,由行政机关组织,正确;D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D选项一律公开,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