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买下一套安置房,等待数年才“接房”,四川资阳的张先生装修入住仅一年多,便被法院要求限期搬离。而这,并非只有他一家人的遭遇。
原来,这都是“一房多卖”引起的。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开的裁判文书,他们所购的安置房并未办理过户登记,法院强制执行的背后是卖家鲁某以自己有5套拆迁补偿安置房可出售为由,伪造相关资料“一房多卖”,骗了59名购房者800余万元,用于个人赌博和挥霍。因此,犯合同诈骗罪的鲁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买房后等了7年才接房,装修入住1年多被要求限期搬离
不久前,面对法院的限期搬离要求,张先生发帖认为自己很冤:“明明是我的房子,为何要收回去啊?”
张先生是河南人,2009年来到资阳后,在资阳结婚生子。“父母看到我们生活很是不便,凑钱给我们买房子。”由于钱不够买商品房,张先生和妻子便买了一套鲁某名下的、当时还未修建的拆迁安置房。2012年1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张先生以17万元买下鲁某所有的一套安置房。
分两次向鲁某付款13万元后,张先生和家人一等就是7年。直到2019年5月17日,他才从鲁某手中拿到所购安置房。当天,他再次向鲁某付了房款2万元。但因房屋是安置房,直到案发,双方也未能办理过户登记。
张先生拿到房屋后,便四处筹钱开始装修房屋。两个月后,他和家人搬进了新房。然而,入住仅一年多,房屋却被法院查封。2020年10月20日,他收到法院发出的《限期搬离通知书》,要求他和家人在15日内搬离房屋。
张先生之所以被法院要求限期搬离,是因为卖家鲁某一房多卖,犯合同诈骗罪。
但张先生称,鲁某在将房屋卖给他之前,并未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他是Z早的买受人。此外,《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鲁某是房屋合法所有人,他以合理对价买下房屋,且按约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实际使用房屋已一年多。为此,他认为自己是善意取得房屋,应受到法律保护。
对此,他向法院提出异议,请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并停止要求其限期搬离的强制执行措施。但法院审理后认为,法院在生效判决书中已将张先生确定为受害人,并责令鲁某退赔其损失15万元,这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张先生也和其他受害人享有同等参与执行分配的权利。据此,法院将案涉房屋作为鲁某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并无不当,并以此驳回张先生的异议请求。
“鲁某根本就没有赔偿能力,我买房子的钱,装修的钱,都是老老少少凑的啊……”2020年11月24日,在被法院驳回后,张先生甚感无奈。
卖家5房卖给59人,骗了800余万用于赌博和挥霍
和张先生同样遭遇,被要求限期搬离房屋的,还有王某等人。而这一切,都是鲁某“一房多卖”引起的。
原来,2010年前后,鲁某的房屋被拆迁,他与开发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然而在2010年至2019年5月间,他便以自己有5套安置房可以出售为由,伪造、变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选房单等相关资料,与购房者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一房多卖”的方式行骗。
9年间,鲁某以此方式骗得59名购房者给付的购房款共计808万余元,每名购房户少则被骗9100元,多则40余万元。而这些骗来的钱,被他用于个人赌博和挥霍。直到2019年7月,他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抓获归案。
2020年6月5日,鲁某因此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同时,法院还责令其退赔59名受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然而,除了被查封的案涉5套安置房,法院并未查到鲁某名下有存款、车辆等,无可供执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