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读书,买了二手房后,家人让我找教育局明确下是否符合条件,遂打电话至东湖高新教育局,教育局的回复惊呆我了:A买了B的二手房之后,即使B的孩子小学毕业,A满足人户合一1年,也读不了书。因为教育局的人说,只要B的孩子还在读对口初中,学位就算还在占用中,A还读不了对口小学,除非B的孩子初中转出去(接电话那人没有明确转出去是什么意思,本人理解是没有读小学所对口的初中)。
后来,看了下东湖高新出的招生细则,其中关于学位的规定写的很模糊,也可以强行对应电话中对方所说内容。我想,这教育局天天整些模棱两可的东西不是恶心人吗,你真这样不如直说九年一学位就行了吗?还是故意留后门给**一些指标和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