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姨家的儿子准备买套房子,现在谈着一个女朋友也打算结婚。房子首付大概一百五六十万左右,总价350-400万,就想要女朋友一起还贷,房子写两人名。但是大姨不太能接受。
一、是首付数额巨大,如果加她名字相当于无偿赠与一半首付,但她没有出钱,大姨家认为没有道理拿。
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女方的还贷金额以及增值部分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有一天他俩不幸离婚,她的还贷付出也是会还给她的,不会亏待她任何。
所以基于这种角度上,两家产生了很大分歧,大姨家认为不出首付不应该加名字,女方认为只要还贷不出首付也必须加名字。
女方表示,这个婚别结了,还没结婚就算计这算计那,斤斤计较,还没结婚就想到了离婚以后,女生都愿意帮你一起还房贷了为什么不能加她名字呢?
结婚后她搭半条命给你生孩子难道不值那首付?两个人因为相爱才结婚,而你们现在因为结婚而相互算计,这样结婚有什么意义?难道结婚是为了互相算计吗?这样的日子还不如不结婚,一个人过好了。
你们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