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铺转让的形式
针对商铺转租(广义上)法律关系,商铺转让一般采用转租(狭义上)或租赁合同承租人变更,但均须征得出租人同意。
1.转租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针对其他资产转让法律关系,需要根据不同资产的性质,完成相应的转让手续,如货物动产需要交付、特许经营加盟项目需要变更加盟协议主体等等。
二、店铺转让费的性质
商铺转让费,一般是指承租人在商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出租人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承租人的商铺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由承租人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
因此,商铺转让其实包含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商铺转租(广义上)法律关系,二是其他资产转让法律关系。确定商铺转让费的数额,一般应考虑以下两个因素:
1.无形资产、有形资产的费用
即次承租人为获得商铺良好的经营环境、商业信誉、人脉资源、供货渠道等无形资产而支付的对价。
2.租赁期限
次承租人为获得租赁期限而向承租人所支付的对价。转让费收取的多少往往都与该商铺的租赁期限有关,租赁期限越长,转让费越高。
商铺转让费一般价格不低,如果要签署此类协议,建议咨询律师,做生意不容易,前期投入一旦在后期有任何风险,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
一定要注意核实相关的商铺是否系违章建筑,留个心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