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分为评审和认定两种形式,今天许老师主要来说一下认定是怎么认定的呢?中级工程师职称认定的要求等。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认定申报范围及渠道与本指南前述评审范围及申报渠道相同。
1.中级考核认定的申报条件,执行近年来省人社职改部门Z新发布的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含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等)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考核认定中级”人员所申报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保持一致;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符、相近。
3.申报“考核认定中级”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相符、不相近,按申报指南相关要求申报评审。
4.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后同等学历,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符、相近的,可免一年见习期。
1.个人申报。严格个人申报诚信承诺制,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考核认定”申报条件和指南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申报资料并提供有关材料,并在《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中“个人诚信承诺书”栏目亲笔签名,提交用人单位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考核认定资格或撤销任职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
2.推荐审核。严格用人单位首审负责制,用人单位对“考核认定”的学历、资历和能力业绩等申报条件的审核把关负主要责任,对申报人员工作期间(含见习期)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出具考核结果和拟聘任意见,审核人员签字盖章后按要求推荐申报。
3.单位公示。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结果(包括个人业绩材料)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人员信息录入武汉市职称管理系统,按管理权限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报上级人社(职改)部门。
4.逐级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区人社(职改)部门根据相关职能职责负责审核复查环节,对于管理范围内的个人申报材料对照原件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并盖公章,将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含电子照片)一并报市集中审核受理点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退回原因;对不符合申报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用A4纸正反打印,单独装订);
2.装订部分
(1)目录(按以下顺序装订);
(2)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幅面,下同);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5)业绩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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