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中央化电教馆和社会
部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五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四级)/保育员职业资格证书(三级)),全国通用,终生免审,出国有效。并作为境外劳务人员*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证书由教育部认证,社会认可,可查。
证书作用
1.持证上岗,增加业机会;
2.政府部门指定培训,紧跟国家教育发展战略需要;
3.提升教学能力,专业技能精准化、系统化;
4.提高个人艺术修养,提高自身生活质量;
5.让课程更丰富、工作更出色、更能体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