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hb.qq.com/a/20120704/000501.htm
记得去年央视曝光武汉ETC违规捆绑收费时采访了武汉路桥隧的人,那人说“首先将所收桥梁通行费违规用于路桥中心的日常运营与人员工资福利费用,然后才用于还贷和路桥建设 ”,当时节目主持人就指出这样是不合规矩的,这种过桥费只能用于还贷和路桥建设。
今天早上大楚网的一则报道,武汉路桥收费中心简直令人汗颜,半年收费4.791亿,其中付利息去了4.1152亿,管理费去了0.6758亿,倘若将管理费全部用于支付员工工资,根据去年央视节目中武汉物价局成本监审分局局长王德华的报告,武汉路桥收费中心全部员工由918人涨为2788人,67580000/2788/6约为4040元/月,要是减去维护设备等支出,人均工资少的可怜,而且,这只是个平均工资,也就是数学期望,方差是多少我们永远无法得知,如果领导和底层员工月收入差距过大,那按照均值低于4k一月来看,底层员工都不要活了。
剩下半年的ETC收入,按照当时王德华的计算,必须收到6.209亿(他说一年要收11亿才行),这个任务比较艰巨,可能需要ZF配合出台鼓励P民买车的政策,再者,即使全部用于还贷的支付本金,那这个本金看来永远也还不完,要么本身就是高利贷,要么就是那所谓绝不可能的猫腻。
还有一个问题,当时王德华说“老五桥可能只需2元钱,而新建成的桥可能需要20元,老五桥都在市中心,人本来就多,新建成的桥远一些,市民本来就不想去,如果按照单独的标准定价,那市民就更不想去了,所以要打通算账,所有过江通道一个标准。 ”这样看来,是为了鼓励我们走远一点的桥,所以才所有桥都定8元,那基于此目的,为何不把距离市中心进的定高一点,远离市中心的定低一点,这不可以更好地“鼓励”P民去过远一点的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