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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在赶集网上看到一个合租房信息,后来现场去看了下房子,感觉各方面条件都很符合我的预期。但是问题在于,不是和房东直接签协议,而是和其中一个女生私下签,对房东则称我是要搬走的那个女生的妹妹。因为我刚毕业,没什么社会经验和租房经历,所以不知道这样租房可不可靠。明天就要去签协议了,要交五百块钱押金和一个季度房租,不知道签约时需要注意些什么。跪求解答。
算了,不纠结了。刚刚那个女生给我发短信说房子已经租给别人了。
前几天去看了房子,我打算当场就交定金的,可能感觉我租房意愿很强烈,她就说让我星期天直接过去签协议。于是我就请她一定帮我把房子留着。然后这几天就一直宅在家里,等着这个周末交钱搬家。
结果,今天晚上那个女生临时通知我明天就要过去签协议,因为退租的女生明天就要走了,我得过去把房租和押金给她。我也一口答应了。打完电话我就上网搜索了下转租需要注意的事项,其中就有条,需要看对方的原始租房合同。于是就这一点,我给她打电话过去询问了下,她说租房合同只有两份,一份在房东那里,一份在租房的介绍人那里,也就是说真正租房的三个女生手里是没有租房合同的。在我的坚持下,那个女生开始语气有点不太好了(呵呵,也许是我的心理作用吧,也可能是被人质疑的人品,所以有点不高兴。),但是仍然同意明天去介绍人那里把合同拿给我看,不过末了还是加了一句,说有另外一个女生对房子也很感兴趣,如果我觉得不可靠的话,明天就不用过去签协议了。即便是这样,我对她说我明天还是会过去签约。
当我在得意上发这个帖子没过多久,那个女生就给我发了短信,说房子已经被她室友给租出去了。事情就是这个样子。请允许我小人的猜测下,为什么会是在我要求看租房合同的两个小时后,而不是我看房决定交定金的那天或者这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告诉我房子被租出去了?是因为我是个纠结的人,所以不适合做室友,还是她自己心虚呢?但愿只是我自己单方面想太多了。如果那个女生也是混得意的,并且我真的误会她了,我先说声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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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Z后由 微微凉 于 2010-6-27 21:2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