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车8月份到江苏徐州出差,晚上八点多在310国道追尾一辆无牌的手扶拖拉机,当时朋友是正常行驶,但是拖拉机没有开灯,对向车道的远光灯太亮导致没有看到拖拉机。对方驾驶员从拖拉机上掉下来时左脚划伤了,拖拉机和朋友的车都不同程度受损。报警后将伤者送到医院,几次检查后也没有太大问题,就是脚上划伤了,一直在医院治疗。当时交警就跟我朋友说,这次不拿出三五万别想提车,朋友在徐州住了几天看到伤者没有太大问题就回武汉了。九月份的时候打电话问交警能不能提车,交警说已经申请了财产保全,别想提车。那边的交警态度特别不好,而且几次朋友打电话过去交警和伤者都在一块。前几天朋友又收到了法院了传票,对方已经起诉了,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共五万元,但是他在医院花的医疗费只有两万元。现在我朋友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到底应该赔偿多少钱?怎么才能把车提出来?(朋友只买了交强险)
朋友也咨询了武汉这边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员说这在武汉就是一起很小的事故,一个星期就应该结案,不知道那边怎么会拖这么长时间,已经快三个月了还没有解决。
请高手们指教一下,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