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杂谈

武汉市民喜迎水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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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您家的用水价格要上涨了。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将上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8元/吨上涨至1.1元/吨,上涨0.3元/吨。按照武汉市人均每月用水量5立方米计算,每人每月要多花1.5元水费。  此次污水处理费上涨,武汉市物价局此前并未召开听证会,引发市民质疑,水价调整为何不开听证会?对此,武汉市物价局回应,污水处理费并不在省物价局的定价听证目录当中。

  调整标准

  居民用水每吨2.62元起 低保家庭每人每月补贴1.5元

  据武汉市物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见图表):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收费,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上调至1.10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污水处理收费,由现行的0.8元/立方米上调至1.37元/立方米。将于8月1日起实行,将从9月的抄见水量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调整后,各类用水价格都有所上涨。在居民用水方面,武汉市目前执行的是阶梯水价,第一档水量价格为每吨1.52元,到户水价为2.32元;第二档水量价格为每吨2.28元,到户水价3.08元;第三档水量价格为每吨3.04元,到户水价3.84元,此次调整后到户水价分别涨到2.62元、3.38元和4.14元。

  武汉市物价局表示,超过八成居民用水量停留在第一档,即使在夏季,用水量达到第二档、第三档的家庭也并不多。

  在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方面,非居民用水(包括行政事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水价每吨2.35元,调整后实际水价为3.72元/吨;特种行业用水9.00元/吨,调整后实际水价为10.37元/吨。

  据介绍,按武汉市居民人均每月用水量5立方米计算,每人每月污水处理费(按1.10元/立方米计算)支出为5.5元,涨价后人均每月支出增加1.5元。为确保低保家庭不受影响,对低保家庭按每人每月1.5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此外,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后,此前IC卡用户卡中原购买的水量不变,8月1日起购水按新收费标准执行。双月抄表的用户,如果9月份抄见水量包含7月、8月两个月的,则抄见水量的一半按新收费标准计算,一半按原收费标准计算。

  为何要涨

  水务局:污水处理成本高 费用11年未涨

  据悉,此次武汉市污水处理费涨价的申请,是武汉市水务局于今年4月向市物价局提出的。该部门表示,国务院《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不应低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同时《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规定,当征收的城市污水处理费不能满足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时,可以申请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昨日的发布会上,武汉市水务局给出了涨价的三大理由。

  首先,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偏低,资金缺口较大。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于2003年7月开始执行,为0.8元/立方米,11年未涨价,在全国19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14,在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22。2010年纳入市财政预算内管理,近3年(2011年至2013年)收取11.2亿元,使用21.67亿元,缺口10.47亿元。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正常运营。

  其次,污水处理费用逐年增大。2003年以来,武汉市开始大规模建设污水处理厂,至2013年底,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有14座,今后三年还将有一批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随着污水处理量的增加,污水处理费用逐年增大。

  第三,现在污水处理的环保要求提高了,污水处理成本很大。按照国家和省环保、住建等部门要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置率2015年要达到95%,武汉14座污水处理厂中,有11座需要升级改造,污水和污泥处置费用将不断增加。

市民存疑

  上调幅度如何确定 为何不听证

  市民王先生算了一笔账,自己一家五口,每个月差不多要用40吨水,以后每个月要多花10元左右的水费,他对此次价格突然调整表示不解:“水价的上调,按理说都是要听证的,为什么这次不听证?上调的幅度是怎么确定的?”

  对此,武汉市物价局回应称,污水处理费并没有被纳入到省物价局的听证目录中,水价当中,只有供水价格须听证。武汉市物价局表示,虽然没有召开听证会,但事先召开了各类用户座谈会。

  记者了解到,根据我国《价格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ZF指导价、ZF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ZF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2012年《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听证项目从5个调整为7个,包括城市供水价格,但没有污水处理费这一项目。

  专家意见

  涉及公共服务 市民有参与议价权

  “水价由两部分构成,一个要听证,一个不要听证,这不是钻了空子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叶青表示。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利红认为,污水处理费涉及公众向ZF购买处理污水这一公共服务,而且是如此大范围的民生服务,市民有参与议价的权利。她表示,污水处理费理应被纳入定价听证目录,“每吨污水的处理成本是多少,管网改造、建设的成本是多少,公众有权知道”。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良涛也认为,污水处理费和水费属于捆绑收费,都是居民缴纳水费的一部分,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性服务价格。因为《目录》里没有污水处理费,不举办听证会说涨就涨不合理。

  “随着社会发展,会出现新增的公共性收费项目,《目录》存在滞后性,以列名式规定听证项目,是否过于僵化?”吴良涛建议,《目录》可以以列名式和概括性结合,概括性条款应包含涉及公共性收费的新增项目。“《目录》应该是更加明确哪些应该听证,而不是限定只有这些才能听证”。

  事实上,武汉上一次举办听证会还是2012年12月,此后一年半时间,武汉再未举办过听证会。有专家质疑,是否存在相关部门利用《目录》打擦边球,刻意规避听证会

  他山之石

  多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曾开听证会

  广州、深圳、兰州、哈尔滨等多个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都曾召开听证会

  深圳1997年开征污水处理费。2002年,该市物价局召开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2005年,该市因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再次召开听证会污水处理费综合水平统一上调为每立方米1.05元。

  2007年6月,哈尔滨市因为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举办听证会

  近年来,广东省多个地区曾举办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如中山市2012年12月召开污水处理费调价听证会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统一为0.90元/吨,非居民1.08元/吨。东莞市2013年12月召开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居民、非居民及特种行业用户的初始征收标准分别为0.84元/吨、1.09元/吨、1.26元/吨。

  兰州市2012年12月也召开过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为0.8元/吨;非居民1.2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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