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找了份工作,因为公司很小,就几个人,所以没有签合同,也没有打卡登记记录,因为离家近,原本是打算做下去的。可是谁曾想到,过年期间家里发生了很大的变故,导致没办法上班了。
所以在年后假过完,去公司就给公司提了离职。公司说你走的这么急,但是你工作一定要交接好,过几天还有个国外客户要来,你必须得帮着接待一下。
然后按照她说的时间,早上7点多就去酒店接外国客户,送到公司,陪着介绍公司,介绍产品。
我觉得我已经做的无可挑剔了,结果公司竟然以我耽误公司计划这样说不过去的一个烂理由不给我发2月份工资!
我走的急,是公司同意了的,并且我按照公司要求,完完全全做好了工作交接和客户接待事宜!我耽误了什么计划?竟找这样一个不要脸的理由来搪塞?
我真的想不通!已经去公司理论过了,她就是死皮赖脸不给!已经撕破脸了!
这个钱我估计是要不回来了,我只是想知道该如何惩罚下这种无良的老板!
求安慰,求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