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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是和闺蜜两急着租房,看到这房子我其实不是很想租,但找了几天也疲了,她当时一看到就蛮兴奋,我们就租下了。
这是个婆婆的家,她住主卧,我们住次卧。想想都后悔当初为什么要住这。
租了房之后闺蜜都没来住过,我一个人在这,现在公司包住,我们都不住了,跟婆婆说了她很生气。十一月三号退房,马上就到了,她说不帮她把房子租出去就不把押金退我们,一切按合同上行事,合同上写的若干个月不是一个月。
我也知道租一个月确实给房东带来很大麻烦,但我们也不想这样。
现在就是我们帮她把房子挂网上了也没一个人来看,估计快到年底了都没什么人租房,再个是个婆婆,估计更没什么人愿意住,我现在就后悔当初不该租这。
若干个月也包括一个月不是吗?并且合同上也没说非要帮她把房子租出去才退押金的啊,到底是我们不讲理还是她不讲理。
请意粉们支招,Z近挺烦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