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警
2015-12-18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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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东湖隧道、长江隧道、水果湖隧道交通管理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人民ZF同意,现就加强东湖隧道、长江隧道、水果湖隧道有关交通管理事项通告如下:一、东湖隧道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一)每日5时至次日1时,隧道内准许9座(不含)以下、高度不超过3米客车通行,其它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禁止通行。(二)隧道内Z高行驶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三)每日1时至5时,东湖隧道全封闭维护管理,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二、长江隧道、水果湖隧道准许9座(不含)以下客车通行,其它交通管理措施不变。三、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四、本通告自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