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女方婚前有房,婚后拆了,选房时要的货币,再在提供的低价商品房里面选了一套,就是楼盘本身是商品房,但对拆迁户的价格低些,拆的时候就直接在赔偿款里划了大概新房总价20%的预付款。男方婚前全款房一套,公积金没动。
现在房子也起来了,现在准备要交尾款了,也就是剩下的80%。但是问题来了,屋里现在两种意见:
1、直接现金一次性付款,写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名字。这样一来手里就一点活钱都没有了,装修都紧张。而且就算这样,也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算女方的婚前?因为要的房子比拆迁款还贵,要贴钱,男方也出了一小部分。但是男方同意只写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因为考虑到二套房。
2、这房子确认过可以办贷款,考虑是不是用男方的公积金把房款搞定,这样就基本上不用出么钱了。但是这样男方名下就有两套房了,而且这两套房都不是学区房,想到以后小孩上学,还要买学区房的。就算政策改了,一个小区对多个学校,但起码也离学校近吧。
家里老人都想要全款,对女方也是个保障,不然男方婚前有一套,婚后这套如果办贷款也是男方的名字,女方名下没有任何房产,何况本来就是女方婚前的房拆了换的。而且公积金像之前说的,想留着买学区房,如果现在用了,估计就买不成了。
男方就蛮想把公积金早点拿出来用了,不然放里面也是浪费。目前还没要小孩,所以学区房暂时还不急,手上的钱还可以做下投资。
大家帮忙分析下,这个情况应该么样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