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5 01:49:00 来源: 武汉晨报(武汉)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本报讯(通讯员王运刚 杨莉)食客餐后到酒店卫生间洗手,突遇宠物狗,受惊吓摔倒造成股骨骨折,酒店因此买单4000元医药费。
昨日,家住蔡甸公园新村的许享珍太婆说,2月10日,她一家人到蔡甸昱晖酒店吃饭。饭局到尾声时,太婆起身到卫生间洗手,一条小狗突然窜到脚下,毫无防备的老人吓得滑倒在地,顿时无法动弹。
随后太婆看见从里面出来一女子,看了她一眼后,一声不吭,抱起宠物狗转身就走。太婆只好呼救,不一会家人赶到,将其送至医院检查,许太婆股骨骨折,花了医疗费2000元,还得静养6个月。
随后,太婆家人找到酒店,要求赔偿。但酒店称,宠物狗是顾客带进酒店的,主要责任不在酒店,只肯做一定补偿。因双方协商无果,太婆家人向蔡甸开发区工商所投诉。
工商人员认为,依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应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消费环境,否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经调解,酒店愿意赔偿太婆的全部医药费、护理费等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