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各位就不要再说什么买大的肯定好之类的了, 谁都知道买大的好, 没有谁不想住大房子,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肯定会买大的 , 但前提是我不想让我爸妈付出的太多,想留点钱他们去养老。 以后自己有能力了 自己通过自己的能力再去换。现在已经撕破脸肯定不会买融创的房子了。
我的疑问是
第一: 我和售楼小姐一直说的是要89,但售楼小姐和我爸爸私自签订118的定金合同,而且当晚我说去换的时候,她就说89的已经卖完了, 我就不信这么巧, 而且还说后期也不会有89平的, 结果我看消息,融创1月23号就要新开盘。
第二:由于当时我不在, 我爸爸签的字, 签的我的名字,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 这种合同应该属于无效吧。
嗯 但现在情况是,家里并不是很充裕, 而且买了118的之后,以后月供我也还不起,肯定还得靠父母资助。
对对对 就是这个意思 , 终于有懂我的人了 , 现在不是换房子大小的问题。 是这个定金 我有什么方法去退回来, 签字的时候不是我本人签的 , 这个有法律效益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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