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头高速事故 追尾 我们全责 当时确实怪我们 当天时间有点晚 交警叫来拖车 让对方把自己车开着 对方说车子不能开 交警问 你这车子不能开吗 对方还是说不能 后来拖了两个车子 一台1500 两台3000 我们没说什么出了 事故不是在武汉路段 我们被拖到孝感某个地方 太晚 没法去定责 晚上在附近住的 我们帮对方付了房费
第二天定责 来回车费 我们主动出的 几十块钱 定完责 对方坚持去他们自己4s店维修 保险说去他们指定的地方不收拖车费 自己选择去4s店要自己出钱 然后我们帮他们出了700元拖车费 我们回自己4s 店修理 我们4s 店免费帮我们拉了
目前的情况是我们的车子在修了 对方的还没有 今天跟我说 是他们4s店零件没到 然后说他今天去了二手市场咨询 说他的车子母亲成了事故车 要是以后他卖 直接损失三万多 然后意思让我赔偿 还有他的车子在维修期间他上下班的交通费(他说每天打车上下班)
我想问哈大神们 他这要求合理吗 事故是因我们而起 我们心里也觉得很过意不去 一直在积极配合 但是他现在就一直说车子修理时间太长 超过了心里预期什么的 还有他要去的赔偿 我接受不了 想大家帮我看看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