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份公司内如转岗,结果5月份和6月份的社保没有交,7月份公司一起补缴的,然后前面后面一直都是连续的,这种情况符合购房条件么,打了房管局说是不可以,然后问了置业,说她跟他们公司核对过了,只要去年十一月之前没有断交,补缴的也可以,十一月之后就不能补缴了,请问各位大神,这种情况可以么
2015年5月份公司内如转岗,结果5月份和6月份的社保没有交,7月份公司一起补缴的,然后前面后面一直都是连续的,这种情况符合购房条件么,打了房管局说是不可以,然后问了置业,说她跟他们公司核对过了,只要去年十一月之前没有断交,补缴的也可以,十一月之后就不能补缴了,请问各位大神,这种情况可以么
各位大神,有人有这种情况的么
我问的房管局也是说现在买房时间往前推要连续两年社保,补缴不行
三个月内是可以补缴社保的,但是补缴的不能买房
限购政策之前的补缴是算连续的
恩,非常感谢,也亲自去问了,确实是这样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