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人大战白热化:武汉中心城区即将试点积分落户 以就业、住所、社保等为主要指标】
21日,武汉市ZF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后,武汉市将放开开发区、新城区落户限制,在中心城区试点积分落户,以就业、住所、社保等为主要指标,同时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意见明确,在中心城区实行积分落户制度,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参加社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文化程度、专业职称技能、个人诚信记录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具体积分办法将另行制定后公布。
在开发区、新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保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本人可在房屋所在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除外)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进一步放宽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条件,以下两类人群,符合条件的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均可落户,包括:
在汉就业创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社保1年以上。
具有全日制大专和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汉就业创业,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年龄30周岁以内,连续参加社保1年以上,本人可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