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合同不是武汉公司合同(如总公司不在武汉,在武汉只是分公司,但是签的合同是总公司的合同),社包是武汉分公司交的。怎么办啊?
签的合同不是武汉公司合同(如总公司不在武汉,在武汉只是分公司,但是签的合同是总公司的合同),社包是武汉分公司交的。怎么办啊?
武汉这垃圾你还落户?
跟公司协商呀
我来解答,哈哈,拿上总部的合同,总部证明你在分公司上班的证明书,我问过政务中心,我们家和你情况一样Z后我们找分公司签了一个合同,用完了就还回去了
这样就避免去找总部开证明
@胖子胖子
在本市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如在本市注册或缴税,为职工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视为在本市就业。申请人办理落户时,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在本市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单位缴税凭证,或单位职工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原件留存,不能留存原件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总公司出具派驻本市工作的证明(原件留存);
3、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社区民警调查核实意见(在《申请户口登记表》中加签核实意见)(原件留存)。
1、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在本市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单位缴税凭证,或单位职工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凭证(原件留存,不能留存原件的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分公司或办事机构办公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政务中心问你要了没有?
请问你后来需要提供那些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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