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有法律效力么?呼吁管用么?好好的国家 暴 力 强 制 机构,变成教育机构了,不知道是搞笑还是悲哀。
呼吁有法律效力么?呼吁管用么?好好的国家 暴 力 强 制 机构,变成教育机构了,不知道是搞笑还是悲哀。
该让的让。不让你也别怪我。
脑残想的交规!!我车上真有一条不礼让行人的。扣三分 。想出这项交规的人真脑残
话不能这么说,老人孕妇孩子还是人嘛,这个还是要区别对待好一点
闯红灯的人 以后可以为所欲为的闯了
自动栏杆是Z好的,其实怎么说咧,年轻一代愿意遵守规则的还是多数,
倒是中老年他们年轻的时候马路上车就没多少,没养成习惯,素质还是在提高的,但是,
还需要时间。
把行人当爷爷供着多好
Z起码你也搞点按钮式红绿灯,蛮多地方,按时间变灯,效率低下,该改变了。
太不合理了......
qfnewlife1978发表于 2018-4-21 10:14 该让的让。不让你也别怪我。
那就扣3分罚100,武汉交管感谢你!
没有红绿灯的地方,机动车礼让行人当然是理所应当!
但既然有红绿灯,行人和机动车就都应该遵守规则,各司其责,没有原则的一味礼让只会助长行人乱穿马路的恶习,加剧交通拥堵!
内容被自动屏蔽
闯了红灯的应该撞了白撞,这样多撞几次就没人敢乱撞红灯了
车让人是不错,但是有些闯红灯的人素质有待提高。
内容被自动屏蔽
行人闯红灯是侵犯司机路权,司机不让行则是侵犯了行人的生命权,生命权高于路权。
约束司机就是扣分罚钱,约束行人就只是大力宣传,爱听不听反正没什么惩罚所以你管我
很有意义的话题,看来还是有强调的必要性,不需要你们的理解和分析(全民的素养都要提高),开车的朋友执行就OK了!遇到闯红灯的行人,停车后吐糟一下理解,但如果可能遇到闯红灯(加塞,逆行)的机动车,是不是还能,理直气壮一脚油门冲上去呢?
meijiajie发表于 2018-4-20 06:29 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 ...
既然政策都出来了,我作为一个行人过马路就踏实了马路就是我家的了.老夫过马路你们机动车都躲着点.
惟愿你们不信邪凑过来,讹不死你算我输.有本事一口气从身上碾过去.
首先,我想感谢CCTV、感谢MTV、感谢Channel、以及各项ZF法律制定者.
正是有了你们,我们上马路有自家客厅散步的感觉.
Z后老汉用一句感叹来结束,厉害了我的国!.
还是要让的
罚款的钱专款专用,把礼让行人的路口一个个的修人行天桥就解决了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