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中旬我在王家湾附近抢黄灯撞了一位送外卖的师傅,外地人,50岁,当晚送往汉阳医院,小腿开放性骨折,现在还在住院,这个星期进行第二次手术,估计到出院医药费在14万的样子 昨天我去了交通大队,正式结果还没出,出警的JC说是同责,一人一半,但是伤者那边一直想让我认全责,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情,有几个疑问想请教大家
1.保险公司说医疗费不能全报,甲类药全报,乙类是80%,说是按照医保的规定来的,是这样吗?买的平安保险,三责50万,也买了不计免赔
2,医药费按14万算,如果我认全责,大概就有2-3万不能报销,这个钱就该我个人出吗?
3,伤者家属从出事到现在没有半句责怪的话,而且处处感觉在为我考虑,怕我多用了钱,Z开始谈过一次让我认全责,我也觉得他们不像扯皮的人,当时口头同意了,就说后期误工,营养这一块保险赔多少就是多少,不能找我,他老婆说太少了肯定不行,现在我有点矛盾,他家里人态度很好,我能不能认全责 ?
我也咨询了,有人说认可以,但是要写协议,这个协议法院承认吗?一旦我认了全责,后期伤者会再我找要钱吗?
如果一人一半,医药费14万,修车1.8万,对方就要出7万多,我是很同情伤者,尽量让保险公司赔,我和他都不出钱,但是人心隔肚皮,就怕反咬我一口
在这里恳请碰到过此类案子的朋友给些意见,到底该怎么处理,小兄弟感激不尽
5月10日更新事情进展
首先非常感谢这么多朋友对此事件的关注及回复,大家给了很多意见,每一条我都认真的看了,现在大概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了
今天早上去交通大队拿了事故责任鉴定书,还是同责,就是双方各承担50%,鉴定书上写的是对方违反交通信号灯行驶,我未看清路面交通情况导致此次交通事故,看上去对方责任更大,反正现在一半一半了,后来又去了医院,现在已经花费9万,明天做第二次手术,然后住院半个月,没问题就可以回家休养了,现在的医药费是医院的一个什么部门做了担保,我跟伤者都不用出钱了,今天去医院我还是买了些水果,没有跟伤者说鉴定的结果,他说他儿子去拿去了,我想过几天他肯定会找我谈的,我就怕自己撕不下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