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看了一个新闻,原文如下:“个税专项扣除方案出来了。我原以为,赡养子女赡养老人每月扣除一千元,是指在个税里扣除一千块钱。研究了半天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我承认我想多了!
本次个税改革的专项扣除方案里的扣除额,对应的是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应纳税款。这两者差别可大了。
解释一个:
比如你月薪20000,免征额是5000元。每月纳税1590元。
你是独生子女,有两位老人要抚养,你自己家庭有一个孩子。
如果扣除款是应纳税款,两项扣除分别是一千,那你月薪两万就不用缴税了。
但实际扣除方案是,免征额5000加上2000,就是7000,20000减去7000是13000元。这是你专项扣除后的应纳税收入。实际还要交税1190元。
也就是说,抚养老人和孩子的每月1000元扣除,实际免税额大约在200左右。
看明白了么?” 到底哪个说的对?
你的后面那个理解是对的,想想怎么可能是直接抵税呢?是抵基数
坐等明年一月免税
按照你这种算法,估计大家要笑死的,现在大部分人收入在2W以下,国家要哭死的。
这估计要家庭计税才可以!
不知道赡养老人如何能界定的?有的老人自己有高退休工资,孩子还能抵税吗?小孩教育费抵税是凭发票或收据吗?
不出细则就是耍流氓,还有2个月零9天到达2019年1月1日,看这段时间有没有细则出
举证是以什么为准,以人民银行贷款明细和户籍为准吗?
就是不知道房贷利息抵扣是怎么理解的?利息是每个月房贷产生的利息?
想知道满足这些减免条件需要提供什么凭证。希望细则赶紧出来,可以少交好多税
这么搞 感觉大多数人都不用交税了
照这样的算法 8000月薪基本上也是免税的
房贷只扣利息,等额本息的如何算?
本帖Z后由 家住金银湖 于 2018-10-22 14:22 编辑
好复杂,晕
需要细则落地才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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