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朋友,因为限购去年就离婚了,马上小孩要上学,房子对口的是个名校,户口上有前妻和小孩的户籍。
但是这个房子是朋友的,且已经拆迁两年了。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在原地上学,但是目前这个情况是否会影响入学?
如果说复婚就能解决那不是想要的答案,维持现状入学有无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朋友,因为限购去年就离婚了,马上小孩要上学,房子对口的是个名校,户口上有前妻和小孩的户籍。
但是这个房子是朋友的,且已经拆迁两年了。按照相关规定是可以在原地上学,但是目前这个情况是否会影响入学?
如果说复婚就能解决那不是想要的答案,维持现状入学有无问题?
补充说明一点,对口学校户口上没有朋友的户籍
这个会有影响吗?
育才,沈阳路级的进不了,被关系户换下。光华路,鄱阳街一类的可能进。
健文YJ发表于 2019-03-13 10:59 育才,沈阳路级的进不了,被关系户换下。光华路,鄱阳街一类的可能进。
原因是啥,仅仅是离婚吗
抄来得意的帖子?
我是亲身经历的上不了,当然不排除有的位置拆迁确实有这种政策,但绝对只是有些位置而已。我伢之前户口在江岸区对口沈阳路小学,由于拆迁无房产证,可恶的江岸区教育局把我伢调计到四维路,由于我们在武昌的房子对口中华路小学,经多方证实,武昌区无落户年限,果断把户口迁到武昌,读的中华路小学,今年武昌的房子也划入了拆迁范围,但是拆迁政策就有保留学籍六年,所以说真的只是有些位置而已,顺便说一句,我伢去年入的学。
抄啥?我昨天才晓得的真事
健文YJ发表于 2019-03-13 10:59 育才,沈阳路级的进不了,被关系户换下。光华路,鄱阳街一类的可能进。
如果不是怕离婚有影响,百分之百可以上原址,问了街坊,前面两年拆迁的都上了
现在一流小学,学位太紧张,武昌江岸里的机关太多,都要排队进名校,育一和育二加了水货新校区来对应。所以,没有人户合一,没关系是不可能进的。另外,武昌二三流小学,Y家头小学本部,因为在武昌北有点名气,16年择校费要6个,和橡树湾一个价,导致湾有5个班,Y本部3个班。现在校本部不想收择校生,把择校的推到杨家路分校,开价5个。
http://www.deyi.com/forum-viewthread-tid-10707070-extra-page%3D95&orderby%3Dlastpost.html
我说我是抄来的回应,别人是真上不了,各个区热度不一样。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很有可能不是对口某校,而是对口该区),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拆迁证明、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例如:育才小学: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使得“人户分离”及其他特殊困难而不能到指定学校就读的,可由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经教育局审查批准后,统一调剂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离婚了孩子随那方就随那方的,即便是归男方,你又说男房无户籍,即便对口,好学校基本要求人户合一,还有甚至有年限要求,按流程优先安排人户合一、入住年限久的,拆迁户即便保留学位(针对全区),但是不是人户合一的,属于第三梯队了,基本无法对口入学,这个要事前就找关系和学校沟通能否提前把学位锁定。
说白了,房产才是对口Z关键的东西!
坨一坨的爸发表于 2019-03-13 11:14 回复 专用majia 的帖子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 ...
拆迁房事男方单独房产,小孩随女方,男女都还有其他房产,按规定和前面两年的惯例可以上
坨一坨的爸发表于 2019-03-13 11:14 回复 专用majia 的帖子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 ...
因旧城改造、拆迁过渡使得“人户分离”及其他特殊困难而不能到指定学校就读的,可由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经教育局审查批准后,统一调剂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我的理解,这一段指的是不能或不愿在原地上,要到新安置地或还建尚未交房的安排
招生简章上明确说,不是人户合一的,不作为对口依据。这个人指的是住房,落户地址在划片范围内,拆迁户就属于人户不合一,即房在位在,房亡茶凉,保证的是在原拆迁地所在区教育局管辖范围内有书读,而不是保证对口,同时你也可以向落户所在地申请安排,也是同样,安排的学校。
本帖Z后由 坨一坨的爸 于 2019-03-13 12:39 编辑
坨一坨的爸发表于 2019-03-13 12:39 回复 专用majia 的帖子招生简章上明确说,不是人户合一的,不作为对口依据。这个人指的是住房,落户地址在划片范围内,拆迁户就属于人户不合一,即房在位在,房亡茶凉,保证的是在原拆迁地所在区教育局管 ...
是吗,这个理解好像有失偏颇,如果是这样那好学校的周围有小孩的没人会签协议,这一条六年学籍保证就是给拆迁户吃定心丸的。
看来他还是要到教育局和学校落实了……
差不多,有的学校学位充裕的,对口的小区的新房合同都行,对学生较多、人数紧张的,有的则不行,必须2证!所以要提前做好工作打听好对口学校的政策,不然那到时候听安排,那真是欲哭无泪啊。
很简单,保留你拆迁户的名额,那后来新建小区的孩子在哪读书?所以保留的是区内安排的学籍,而非原对口学校的。
是的,要去落实,如果新小区做的晚,学校还有一定空间,是有一定协商余地的。当然正常情况下是不行的,这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本帖Z后由 坨一坨的爸 于 2019-03-13 12:54 编辑
坨一坨的爸发表于 2019-03-13 12:54 回复 专用majia 的帖子是的,要去落实,如果新小区做的晚,学校还有一定空间,是有一定协商余地的。当然正常情况下是不行的,这都是要承担责任的。
按之前的惯例他还不担心能对口上学,他只担心离婚了,只有前妻小孩户口在那里有没有影响
那肯定是不行的,即便保留学籍也是保留他法定孩子的学籍,除非是判给他。
©2008-2024 得意生活 版权所有 鄂B2-2008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