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太多,以后无主的多得是
自古以来都是哪个拳头大,哪个就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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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的侄女不是继承人?
侄女不是直系亲属,要有遗嘱才能继承吧
lanqibazao发表于 2019-04-17 17:20 人家的侄女不是继承人?
第一顺位: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超过这个范围就是遗嘱、遗赠
celine麦麦发表于 2019-04-17 17:31 第一顺位: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超过这个范围就是遗嘱、遗赠
只能说法律坑爹!
lanqibazao发表于 2019-04-17 20:21 只能说法律坑爹!
其实吧,要是公办养老院管养老,让老人享受应该享有的福利制度,那你把房子收了也无所谓,可谈到养老问题的时候就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家庭子女,说什么养老靠ZF可耻,应该尊重中华传统美德,到分家产的时候就举着法条跳出来跟履行了抚养义务的人抢钱抢房子,这事怎么说呢……
本帖Z后由 celine麦麦 于 2019-04-18 11:30 编辑
celine麦麦发表于 2019-04-17 20:35 其实吧,要是公办养老院管养老,把房子收了也无所谓,可谈到养老就把责任推给社会推给家庭子女,说什么养老靠ZF可耻,要尊重中华传统美德,要分家产就跳出来跟履行了抚养义务的人抢钱抢房子,这事怎么说呢……
那是回归本色而已
不要脸啊!与民争利!尼玛完全是匪性不改,以前空手套白狼搞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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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归国有的依据······
西红柿首富不就是继承的二爷的财产
这种事就要生前搞。。法也不能瞎改,不然会乱套的,扯皮打官司的会暴增100倍
本帖Z后由 kingleei 于 2019-04-18 17:22 编辑
哇
流氓法律,国家又没有给老人养老为什么要得大头?
涟漪清清发表于 2019-04-19 21:06 流氓法律,国家又没有给老人养老为什么要得大头?
不能像你这样看。这事的关键是,老人死前没有遗嘱。。
国家不至于看你这点钱,这钱也进不了哪个的私人腰包。。国家是有960万的永久产权,有人民币的印钞权。。国家要没收,也是建国有产权的地主、外国的有矿山、铁路、上海滩产权的老板们。。
Z重要的是,如果因为这事【侄女照顾了,没继承权。侄女是分了,是少部分;老人确实是没有遗嘱侄女继承】,去修改法律,那以后姑表亲、堂亲也有顺位继承权?以后没有立遗嘱的老人去世,直系还要多喊堂、表兄弟姐妹们,在场签字、分饼子??你觉得好么??
法律是不能瞎改的。。关键以后要加强老人晚年立遗嘱的宣传【感觉也很难。立早了,可能就不会继续尽心尽力的照顾了。不立早,老人慢慢走还好,还有机会立;一下就走了,又是对非继承人的照顾又很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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