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对象
国家职业资格“健康管理师”三级(高级)培训招生对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体检中心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健康管理(咨询)机构、各单位健康管理人员、大中小学校校医、养老护养中心人员、医学院校、各制药、医疗器械、保健品公司人员、从事或准备从事健康管理相关职业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 :
(3)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