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6月26日19时,在瑞士格兰德举办的《湿地公约》常委会第57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国举办该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的议题。大会确定,《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将于2021年在武汉市举行。
从左到右:国家林草局湿地司副司长鲍达明,湿地公约秘书长玛莎·罗杰斯·乌瑞格,常委会主席穆罕默德·萨耶夫·阿夫可汗,手持中国外交部部长王毅签发的邀请函
这是我国首次承办该国际会议,并且打破不能连续两届在同一大洲举办的惯例(上一届举办地在迪拜)。武汉还将冲击世界湿地生态保护的Z高成就——国际湿地城市。
《湿地公约》缔结于1971年,是全球第一部政府间多边环境公约,至今已有170个缔约方。缔约方大会是公约制定全球性战略、政策和促进国际合作的Z高决策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由公约秘书处主办、会议举办地所在国承办。
我国政府自1992年加入《湿地公约》以来,在应对湿地面积减少、生态功能退化等全球性挑战方面采取了积极行动,全面强化了国内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国家林草局湿地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承办缔约方大会,有助于进一步展示我国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是强化“一带一路”国家生态交流与合作、增强我国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凝聚力的重要契机。特别是2021年恰逢湿地公约缔结50周年,我国承办大会将有更加深远的国际意义。
成为举办地
武汉市号称“百湖之市”、“湿地之城”,是我国内陆湿地资源Z丰富的特大城市之一,也是全球同纬度和长江中下游湖泊湿地的典型代表地区,自然禀赋优越,生态建设和湿地保护成效显著。是国家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中湖泊湿地保护的典型代表城市。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积极推进湿地生态建设,湿地生态情况持续良好,湿地生态保护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武汉市共有湿地面积1624.6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18.9%,居全球内陆城市前3位。
能够成为此次国际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的东道主,武汉有着十分丰富的优势。
1处国际重要湿地
蔡甸区沉湖
2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蔡甸区沉湖
新洲区涨渡湖
3个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黄陂区草湖
汉南区武湖
江夏区上涉湖
蔡甸区索子长河
蔡甸区桐湖
江夏区潴洋海
黄陂区木兰花溪
武汉将冲击“金字招牌”
“国际湿地城市”是按照《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成员国提名、经《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批准、颁发认证证书的城市。
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代表一个城市对湿地生态保护的Z高成就,是一块分量厚重的国际“金字招牌”。
2018 年,在阿联酋迪拜召开的第十三届缔约方大会上,首批国际湿地城市授予了全球 7 个国家的 18 个城市,其中我国常德、常熟、东营、哈尔滨、海口、银川共 6 个城市获此殊荣。接下来,每 3 年组织认证一次。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0 余个城市都在积极开展 2021 年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申报前期准备工作,武汉市也正在积极筹备申报中。
恭喜大武汉
将再次成为世界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