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媒体发布了一则消息,称根据知情人士爆料,董璇已经和高云翔在今年5月份离婚了。
爆料内容十分具体。
称由于高云翔目前因为案件缠身人在澳洲,所以不能回国办理离婚手续。
他是通过与民政局工作人员视频通话的方式,和董璇进行的“云离婚”。
这可不是一则简单的爆料。
要知道,在高云翔被曝在澳洲涉嫌性侵女性后,董璇因为选择原谅并且倾尽全力救夫,被网友调侃是“原谅教教主”。
她这次如果真的选择离婚,那可就算是亲手打破了自己此前立下的好妻子人设。
那么,如果爆料为真,董璇宁愿选择打脸破人设,也必须要和高云翔离婚的原因是什么呢?
爆料者称,原因无外乎一个钱字。
去年12月,唐德影视因“演艺合同纠纷”起诉了高云翔和董璇的公司(艺璇文化传媒),向法院提出了财产冻结的请求,金额超过6000万元。
民事裁定书于今年1月发布,内容显示法院已经裁定查封、扣押或者冻结高云翔、北京艺璇名下价值超过6000万元的财产。
虽然4月份的时候高云翔发微博澄清说唐德影视起诉的是他本人,和董璇无关。
但被申请冻结财产的艺璇文化传媒公司,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和受益所有人的确都是董璇。
但夫妻二人真的会因为这件事情Z终离婚吗?
事实上,在爆料中,有两处细节值得深究。
一是,爆料人称身处国外的高云翔和董璇,是通过和民政局工作人员视频通话的方式进行的“云离婚”。
但实际上,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双方要进行协议离婚时,必须两人均到场。
如果有一人在国外,那么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委托国内代理人或律师出庭应诉。
通过简单的视频通话,是无法进行离婚程序的。
财产危机在那个时候就已经产生,为什么董璇非要等到5月份的时候才选择离婚呢?
这是一则前因后果自相矛盾的爆料。
但董璇没有,她为了保释高云翔不惜举家迁往澳洲,找来自己的闺蜜出钱出力做担保。
在澳洲为丈夫奔波游走的同时又兼顾自己在国内的演艺事业,又是参加综艺《大叔小馆》,又是开店,还不忘本职工作拍戏、演舞台剧。
董璇目前正在全国巡演舞台剧《大话西游》
都已经耗费了这么多的心力,让事态朝向好的方向发展,Z后却选择离婚,这难道不是得不偿失吗?
不过,婚姻是关乎一辈子幸福的大事,选不选择离婚都只有当事人自己能权衡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