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指的是从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用人单位劳动标准和劳动规章制 度制定、 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 劳企沟通、 劳动争议预防 与处理等工作的人员。
现劳动关系协调员分为四个等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对应的是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二级、一级。那么劳动关系协调员不同等级申报条件是怎么样的?劳动关系协调员能不能跨级报考呢?
申报四级/中级工:
2、取得技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申报三级/高级工:
2、取得中级工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中级工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中级工证书后,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相关工作I年(含)以上。
4、具有硕土研究生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申报二级/技师:
2、取得高级工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相关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并取得高级工证书后,本科学历累计从事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学历,累计从事相关工作1年(含)以上。
4、博士研究生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累计从事相关工作2年(含)以上。
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技师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按照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别职业资格时,一般应具备低一级别职业资格证书。也就是说需要逐级申报,不过目前也只有部分地区实行了这个政策,有些地区还没有明确规定,例如湖北省: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员、安全评价师等少数几个工种,只要满足相应的年龄学历是可以直接跨级报考的。不过后期国家职业资格证这方面要求肯定是越来越严格的,趁还可以跨级报考的时候,抓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