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3月份的基金从业考试,但不想去考了,怎么申请退费?
Z近,但很多同学在后台私信问是否能取消3月的基金从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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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Z近疫情影响,很多事情成了未知数,而咱们很多同学都是在职人员,确定的考试时间报名时间对大家提前安排行程影响很大,不能因为不确定性的考试影响自己日常工作生活时间,所以提前安排好行程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了可以取消,但是取消是有时限规定的。
当次考试报名截止前,申请取消考试可以退报名费;当次报名截止后,不可申请取消考试,未参加考试视为缺考处理。
根据协会官方规定,报名参加了3月28日举行的基金从业考试的同学可以在4月13日前申请退款,所以想退考的同学请注意时间截点。
考生申请退费流程:
登录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网站—>自行确认不需参考科目—>删除已缴费考试科目—>等待退款
已成功报考的考生(报考科目显示“已缴费”),可在考试报名结束前申请退费,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原路退回原缴费所持的银行卡,超过所规定的退费时限的,其报名费不予退还。
在线支付退款将退还至原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根据商业银行相关规定,退费可能会产生手续费,相关手续费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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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已经明确答复了,参保企业先暂不申报缴纳2月社保费,受疫情影响比较大的企业,可继续申请缓交!
2月已交的怎么申请退费?
税务总局明确了!即日起,可申请2月社保退费!
根据社保按月申报的原则,政策从2月份所属期开始享受,则我们2月份对应的税费申报在3月15日截止日。
所以,从3月申报期开始,我们就可以在所属税费申报时享受这一政策了。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2月已缴纳相关费款企业将按规定退抵。
相信很快各个地方都会出台相关细则。按照目前的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的技术支撑,我们预测,这项政策不需要企业特殊申请,系统会在申报时自动享受减免。做会计的Z开心了!
不过我们也有借鉴,例如北京,在此项政策出台之前,已经出台关于对中小微企业的补贴政策,针对这样的问题他们直接回复:立刻申请社保退费!
在提到已经被自动扣缴了社保费的企业,可以在2月17日后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选择新开设的“我要申请退回缴费”通道,要求退回已经扣缴的部分社保费用!
3.医保费用在网上重复缴纳了,如何申请退费?
问:
我前几天帮妈妈在微信上缴纳了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款很方便,业务流程也很清楚,但是缴纳完了才知道父母买的是职工医疗保险,是把钱存在银行卡缴纳。请问我现在这种是属于重复参保么?怎么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退了呢?微信上只有缴费通道,没有退费的通道。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扣费是在2020年1月10日之后进行,所以,虽然你父母把钱存进了关联银行卡中,但目前并没有开始扣费。
原则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只能参加一种,优先默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如果你父母想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等到2020年1月10日之后扣费即可,但对于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无法办理退费。具体的情况,可向你父母参保地(街道/乡镇)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2020年统考硕士招生考试,考生如何申请报考费退费
截止10月31日网报结束前取消报名的,由研招网统一安排退费;
由于系统或者网络原因造成的同一订单号(或报名号)重复支付的,由研招网统一安排退费;
如未现场确认等其他情况,由报考点所在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确定是否予以退费,建议查看省级网报公告相关说明,如予以退费,会由研招网代为办理退费。
退费处理将于本年度12月份进行,预计Z晚于12月底前完成,请耐心等待,感谢理解和支持!
考生注意事项:退费款项将原路返回您报名支付时使用的支付宝账户或者银行卡,请保证账户的有效状态,切勿注销交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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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申请费如何退款
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应当退款。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
申请人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的,也可以请求退款。例如,申请人缴纳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质审查请求费以后,在实质审查以前已经撤回申请或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可以请求退回实审费。但是,因为缴纳申请费不足,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申请被受理后也获得了作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基础的权利以及其它权利,而且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结。
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若手续被视为未提出的,除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以外,其它手续费可以要求退还。
各种费用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向专利局当场交纳(直接向专利局递交申请文件的,可当时交纳申请费);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邮局汇款交纳。通过邮局递交申请文件的,(约过一个月左右)在接到专利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后,交纳申请费,交费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之内。必须注意,该期限决不是自“受理通知书”发文之日起二个月之内交纳。
还没有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所在年度无须交纳年费。在接到“办理登记手续通知”,自发文之日起,两个月之内,交纳包括某年度年费在内的各种费用,必须注意,所说的某年度,必须是“通知”中规定的年度(自申请日算起),有时该年度的年份,不一定就是接到“通知”时,当时所在的年份,例如“通知”上说的某年度自申请日算起是指98年所在的年度(比如是第02年度),而此时接到“通知”时所在的年度是99年,因此在你交了98年所在年度的年费后,千万不要忘记着手主动交纳99年所在年度(比如是第03年度)的年费,过期漏交,专利局会通知你补交,并罚交滞纳金。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之日算起两年内没有被授予专利权,应从第三年开始,每年主动交纳申请维持费。第一次交纳申请维持费应在第三年度开始的第一个月内交纳,以后各年度应在上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交纳申请维持费。
通过邮局交纳各种费用时,必须在汇款单的附言栏中写明申请人姓名、专利号或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所交的费用名称(项目必须列全)、各项金额。如果出现漏写、错写或金额不足,均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申请费用退费问题的具体介绍,以及专利申请缴纳费用时需注意的事项,方便大家了解。可见,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就能收到退款。但是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