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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到2021年底,重点在建筑施工、市政公用、物业服务等行业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计划培训技能人员34万人次,推动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大幅度提升,人才培养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具体包括:培训建筑工人20万人次,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2万人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5万人次,供水排水行业技能人员0.5万人次,农村建筑施工人员 4万人次……技能人员参加技能考核鉴定、等级认定和专项能力考核,取得各项证书的人员比例提高20%。
《通知》规定,将重点对建筑工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供水排水行业技能人员、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人员等分类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对经考核合格的技能人员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 符合条件的技能人员参加岗前、转岗转业、在岗、岗位提升等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一年内不可重复享受);
● 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 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可先行拨付不高于培训补贴总额50%的补贴资金,所需资金优先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还可按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提升有关规定领取技能提升补贴;
● 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8%的税收政策。
《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各方力量,落实推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 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在岗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分层次、分专业、分岗位组织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
● 发挥职业院校支持作用,广泛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对接洽谈活动,推广“企中校、校中企”合作模式,实现技能培训与行业需求有效对接;
● 发挥行业协会和培训机构基础作用,鼓励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技能培训条件的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
● 搭建技能培训网络平台,加大线上培训资源供给,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深入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
● 通过强化人才培养载体、职业标准体系和培训监管体系等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完整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