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会计-初级职称-2021年初级大纲调整Z新消息!
今年7月,吉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征求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修订意见的函》,其中表明:为明确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标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工作,请在2020年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按科目分别提出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意见建议。
官方具体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在训学员(学术类),2019年入选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金银镑考生:为明确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价标准,更有针对性地开展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工作,请在2020年考试大纲的基础上,按以下科目分别提出2021年考试大纲修订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下班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财政部会计司。
与此同时,福建省财政厅也发布了相关通知,只不过区别于吉林省的通知,福建省表示:相关建议请于7月20日前通过财政系统内网地市上报至省财政厅会计处文件夹内;吉林省通知的是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下班前传真或发送邮件至财政部会计司。
所以2021年初级考试大纲肯定会有部分调整,但整体变动幅度应该不会很大。
初级会计实务:管理会计、政府会计可能会根据Z新的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其余部分的核心框架预计不会发生变化,但可能会进行一些边角内容的调整完善。
经济法基础:受民法典颁布的影响,第一章民事诉讼的相关内容可能会重新编写;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相关内容可能会根据Z新的法律规章进行调整。
要参加2021年考试的各位考生,以上信息要注意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