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求
1、参评人员必须是认可的国民教育。
2、参评人员需提交任现职以来的技术2篇和技术工作总结1份。申报过的发表不做要求,已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了的可作为申报的科研能力参考条件。
二、答辩
参加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的人员要参加现场答辩,答辩题目不少于2道,破格人员再增加2道题目。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工程师,一律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