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全部装的外开门 又怎么了呢
我们这边全部装的外开门 又怎么了呢
看一下新闻:小区业主可以擅自更改入户门开启方向吗?https://www.sohu.com/a/337117683_200277
违法的事情咱可不做,咱是尊法守法好公民。
学习一下国家法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四)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装修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同时根据《住宅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0096-2011)第5.8.5条“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及相邻户门的开启(条文说明:一般的住宅户门总是向内开启的,既可避免阻碍楼梯间的交通,又可避免相邻近的户门开启时之间发生碰撞。本条规定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一般可采用加大楼梯平台、控制相邻户门的距离、设大小门扇、入口处设凹口等措施,以保证安全疏散)”的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入户门的开启方向原则上应内开,如外开则必须考虑是否会影响走道的宽度及其间人员的过往安全。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6.11.9“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
有时间有精力就慢慢磨咯,这种事情没什么人关注
网上看到重庆的新闻,人家投诉了好快就得到处理了。我们武汉一向敢为人先,怎么超过人家哟
新闻链接:http://cqwz.cqnews.net/ask/askDetail?id=369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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