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广播FM94.8记者从湖北省运管物流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与考试管理,确保驾驶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提高驾驶人培训质量和驾驶技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近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省交通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与省公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决定实施湖北省交通驾培监管平台与湖北省公安互联网服务平台联网对接,《通知》还就培训与考试作出相关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自2021年3月1日起,各市州交通驾培监管平台采集的驾驶培训学时信息一律实时上传至省交通驾培监管平台,由湖北省交通驾培监管平台、湖北省公安互联网服务平台共享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公安部门要将以上两个平台审核合格的培训记录信息作为受理驾驶人考试申请的依据。
《通知》要求,加强衔接、平稳过渡。对在2021年8月1日前已由公安部门受理考试申请的学员,由各地公安部门会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做好驾驶培训学时信息核实,符合要求的,按原有考试方式进行;对在2021年8月1日后提交驾驶人考试申请的学员,其培训学时和内容必须符合《大纲》规定要求。
3月1日至8月1日过渡期内,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条件》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核定合格教练场。各驾校要全面安装使用符合《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平台技术规范》和《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系统终端技术规范》的计时培训系统和车载终端设备,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规定开展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和学时到位。
《通知》还就监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擅自减少培训内容和学时、伪造或篡改计时培训系统数据、在核定的教练场地外开展培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下一步还将借助联网对接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及时向社会公布驾培机构培训质量以及学员考试合格率、学员投诉率等信息,利于引导学驾人员选择质量优、服务好的驾培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