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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保障支队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年龄18-35周岁,专科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新闻、传媒等相关专业,具有1年以上媒体或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具有一定的创意策划能力和视觉效果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摄像机、相机等器材,熟练掌握摄影摄像和视频剪辑技能。
(四)熟练使用word、PowerPoint、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独立完成新媒体稿件的采集、编发,熟练掌握新媒体运营的相关规则,对网络大数据系统和微信、抖音等新媒体账号进行日常运营及推广。
(五)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力。
(六)身体健康、政审合格,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公职的;
6、带有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及身体、面颈部大面积的纹身。
7、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工作职责
(一)负责支队网络政工系统和微信、抖音等媒体账号的日常运营和推广。
(二)编辑新媒体稿件和文案策划、摄像、视频制作,开展平台数据分析工作。
(三)积极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用工形式
(一)通过报名、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确定最终录用人员,面试时可展示以往作品或取得成绩。被录用的专业财务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并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及个人专业技术职称确定其职称工资等级。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五、薪资待遇
(一)新媒体运营岗实行等级工资制度,税前工资4300/月起(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两个月(按80%发放试用期工资)。
(二)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15071101078陈老师
报名邮箱:99569163@qq.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街道湖北公安消防总队培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