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EMS的送达又来了,直接拒收了。是不是EMS送达不成功,就会公告送达?
今天EMS的送达又来了,直接拒收了。是不是EMS送达不成功,就会公告送达?
tnesa发表于 2021-11-03 17:49 今天EMS的送达又来了,直接拒收了。是不是EMS送达不成功,就会公告送达?
你拒收也视为送达,所以拒收没任何意义,你不想交这个钱,唯一的办法就是起诉,而根据其他网友的经验,起诉后有很大概率可以不用交。
摇摆鱼发表于 2021-11-03 17:53 你拒收也视为送达,所以拒收没任何意义,你不想交这个钱,唯一的办法就是起诉,而根据其他网友的经验,起诉后有很大概率可以不用交。
我是准备
我好几年前就拒收过几次,拒收不会视为送达,只有邮寄无法送达,而后经过公告送达程序,才会视为送达。我现在就准备等他公告送达,然后在公告日期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路桥中心】2021年10月下旬路桥中心又对200名ETC欠费车主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纳入征信,新一轮即将于11月启动。车辆**还欠路桥通行费422.02元。请通过支付宝(搜索武汉路桥ETC-充值缴费)或服务网点缴纳,以免对你造成影响。详询96512
刚收到的……
给我寄了个缴款通知函,但是我一直没收到,显示无法联系收件人,我是在EMS上查到了的,这个我不用管吧?
以前我收到的欠费金额也有几毛几分,最近收到的就是可以用8除整的数字了我很奇怪,这尾数怎么来的。
进群一起讨论呀
一起讨论
为什么不交钱呢?实际上的确产生了路桥费。这不就是老赖吗?有点不理解。
除非是你真的没有过桥。
nipsweet麻烦拉一下群,今天收到法院的电话了
请问有群吗? 拉下微信:redsmile20
请问怎么加入微信群?我在城市留言板留言了,但是屏蔽了我的留言,搜索“路桥中心”这几个字搜不到我的帖子
国家颁布的《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第十九条明确规定收取的通行费不得挪作他用,而《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属于行政许可条款,行政许可法规定政府规章只能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条款,且仅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没有明确较大的市或者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所制定的规章有无权力设定行政许可,因此即使是在2018年之前,其所依据的《武汉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本身的出台就违反了上位法,至始至终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过哪个桥还收费?
**才交,本来就是不合法的东西
旺仔小个头发表于 2021-11-21 16:27 一起讨论
能拉我进群么。175832020
Hehecheng发表于 2022-07-19 09:49 能拉我进群么。175832020
已加
拉我加群 邮局打电话催费单来了 微信q200545321 求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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