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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司股权增资未分配利润如何缴纳个税?有什么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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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看个案例,如李总控有甲乙两家公司100%的股份,其中甲公司净资产1000万元,注册资本200万元,未分配利润800万元;乙公司净资产300万元,注册资本1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万元,评估价值350万元。现李总决定将其持有的乙公司股份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李总需要从乙公司拿走2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什么差异?

这里进行股权增资及未分配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增资前就分红

李总先对乙公司200万元进行股东分红,然后再以(350-200)150万元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

1、增值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李总在此环节中应涉及到两次个人所得税,一是李总分红环节应当缴纳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以乙公司对甲公司进行增资,实际上就是李总将其持有的乙公司股权转让给了甲公司李总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税)=200*20%=40万元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150-100)*20%=10万元

共计所得税50万元,当然增资行为还需要缴纳印花税,一般是万分之五。

(二)增资后再拿分红

李总就将乙公司股权以350万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增资后李总通过甲公司获得乙公司2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

1、增值税:免征

2、个人所得税,同样是需要涉及两次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一是李总对甲公司进行股权增资后获得乙公司留存的200万元未分配利润,虽然从甲公司分红到乙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李总分红时仍需要缴纳分红税20%;二是股权增资同样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分红税):200*20%=40万元

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350-100)*20%=50万元

个人所得税共计90万元,同样印花税万分之五。

股权增资实际就是股权转让行为,受益人缴纳的税收科目是一样的,但是对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式不同,受益人的受益不同,先分配后转让更利于受益人。一般涉及到股权转让,股息分红个人所得税基本不用说,都是要按照20%的税率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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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个人独资 股权转让 核定征收 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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