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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一)执勤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3、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体能达标,身心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
6、从事执勤战斗、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0周岁,退役军人、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退出人员、高学历人才(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特殊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7、优先接收大专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指战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不予聘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党籍、军籍处分的;
5、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待遇
(一)经济待遇
1、根据不同学历、不同经历、不同岗位及职务年收入约6.81万元至14.13万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
3、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4、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补助、高温补助(6至9月份)、现场救援补助和管理岗位津贴。
(二)政治待遇
1、设置队长助理、分队长、班长、副班长等职务;
2、专职消防员等级分为三级七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退出人员和部队退役人员通过考核后,根据服役情况最高可直接评定为中级四期一档;
3、表现优秀的,享受参加骨干培训、入党、驾驶培训、晋升岗位等;
4、在新招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授衔时,政府专职消防员工龄可计算相应年限。
(三)关爱优待
1、单位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等;
3、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按等级分别享受10、15、20天)和免费体检;
4、在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安排学习B2及以上驾照,在岗1年以上的,分四年每年按25%报销学费;
5、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武汉市内免费乘坐地铁,湖北省内就医优待、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五、工作地点、时间
(一)工作地点: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动支队(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中州路2号)。
(二)工作时间: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轮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在本市无居住条件的人员休息期间可在工作单位住宿。轮休模式灵活,可采取周休(每周轮休2天)、半月休(每半月轮休4天)、月休(每月轮休8天)和季休(每季度轮休20天)四种轮休模式。
六、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名字+报名岗位+报名区域,例:张三+江夏区+战斗员/驾驶员)
(一)报名资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和相关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蓝底免冠彩照电子版、《2021年度机动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
(二)投递邮箱:271524314@qq.com
(三)咨询电话:13212793939 夏先生
(四)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
六、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政审、体能测试、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过程中,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或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