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发展离不开规划
提到规划就可能涉及到征地的问题
都发布了征地公告及补偿方案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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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21年度城中村第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1〕227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武昌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征收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武昌区杨园街柴林头村?,征地总面积0.5894公顷(位置及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589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杨园街柴林头村。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2018年度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第15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25号)文件,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同意青山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范围:青山区白玉山街努力村,征地总面积3.4173 公顷(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0588公顷(其中耕地 0.0588 公顷),建设用地 3.3585 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白玉山街努力村。
江岸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第004-014号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先锋村的集体土地11.393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朱家河村10.8566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先锋村的集体土地11.393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先锋村0.5367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0.536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5367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231.8544万元。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新建村的集体土地8.0766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新建村8.0766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8.0766公顷,其中农用地7.4373公顷(耕地2.4894公顷),建设用地0.6393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3489.0912万元。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先锋村的集体土地19.617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先锋村19.6172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9.6172公顷,其中农用地11.2606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8.3566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8474.6304万元。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江岸区谌家矶街朱家河村的集体土地1.965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朱家河村1.9654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征收目的:该项目为公共利益需要,已纳入年度计划,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
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9654公顷,其中农用地1.8383公顷(耕地0.3910公顷),建设用地0.1271公顷。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432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849.0528万元。
图源:江岸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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