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湖北省“双一流”建设重点高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
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1898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百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各类专门人才20余万人。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院士、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掌门人,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现有青山、黄家湖和洪山三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71.4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校园依湖览江、风景优美,教学设施齐备,办学条件完善,是“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学校坚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获批“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3个(国家级2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14项。
站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秉持“厚德博学、崇实去浮”的校训精神,积极传承“坚韧不拔、勇承重载、崇实求精、表里如一”的钢铁品质,大力弘扬“向上向美、力行力新”的沁湖文化,扎根荆楚大地,服务国家需求,主动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职责,不断增强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率先实现湖北省属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突破,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条件
考生均须年满17周岁及以上者并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从事相关专业并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特别提示:各类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含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劳动技工学校)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毕业生待遇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武汉科技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的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所有毕业文凭实行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可在教育部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38765465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