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应政府部门邀参与了一场纠纷调解。
调解结束后,我只想感叹,这年头,心大的人太容易被动了。
主人公,暂称A(男)和B(公司)吧。
A在网络上看到B发布了一则招聘司机的信息,月入过万的那种哈。后来A主动联系B,到了B处后,B开展游说工作,一来二去,A在B提供的两份合同上签字画押,一份是A与B签订的《合同》(大概意思是给他提供什么样的条件,待遇),但是又与通常劳动合同不太一致;另一份则是A与第三方签订的贷款购车合同,后A支付了购车订金给B。
签完合同的第二天,A突然觉得自己傻了,明明自己的目的是去找工作的,怎么突然一下买了车,还背负了10来万的贷款?
从形式上来看,A与B之间的行为,并未违法。
但是从道德层面来看,B显然有诱导的嫌疑,或者我觉得应该又称为“钓鱼式销售”吧。
所以,这年头,不要想着能有轻松过万的工作在网上等着你,要长点心了。
调解暂时还未有最终结果,不知道A会不会从此事中吸取教训。
每每看到这样的事情,我就觉得很难受。
有句话说“盗亦有道“,目前三年的疫情下来,部分老百姓的日子真是不好过,还有这样的”无良“公司来用各种方式忽悠来给他们雪上加霜,确实是无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