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武汉轻工大学位于有“九省通衢”之称的湖北省武汉市,创建于1951年,是全国最早培养粮食行业专 门人才的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原国家粮食部、商业部、国内贸易部,1998年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湖北 省管理为主的体制。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发展战略,现已形成了 以轻工食品类学科为特色,农产品加工与转化领域相关学科优势明显,以工科为主干,工、管、理、文、 经、农、艺、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格局。学校行业背景深厚,办学特色鲜明,是教育部本科教学 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概况
经湖北、湖南、江西、云南、内蒙古省(区)教育厅同意,并报教育部批准,我校高等学历继 续教育在鄂、湘、赣、滇、蒙五省(区)面向社会招生。
二、报名专业
高起专
建设工程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护理,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言文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药学
高起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土木工程、会计学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1)年满17周岁的考生方可报名。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 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 员。未获得毕业证书者一律不得办理报名手续。严禁在校专科生报名参加专升本的考试。
(3)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4)报考医学门类其它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5)一般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 报名手续。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成人高考的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份的第三个双休日,各科目考试均由国家统一命 题,各科满分为150分。统考科目的命题范围以教育部颁布的复习考试大纲为准。考试、评卷由考生所 在省(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录取:根据省(区)招办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本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优录:优录条件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规定为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相关的 原始证件及复印件;报名结束后补交证件一律无效。
五、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1、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学位课程)合格,学位课程平时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取得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证
3、学位授予期间,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办理,过时不再补授学士学位证
六、成人高考考试科目及时间表
(一)考试科目
(一)高起专
考试科目:
文史类:语文、英语、数学(文)
理工类:语文、英语、数学(理)
(二)专升本
考试科目:
报名电话15623918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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