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工类或工程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内经考核评审确认;
2.理工类或工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3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3 年以上;
3.理工类或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 技术工作 5 年以上,或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助理工程师工作 4 年以上。
申报工程师,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中第1-6 条中的 1 条:
(1)作为获奖者获得省级三等以上本行业科技奖;
(2)作为获奖者获得省级优秀设计奖、优秀工程奖;
(3)作为参与者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 1 项发明专利或 4 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4)撰写 2 篇以上本专业技术报告,经 2 名以上同行专家鉴定,有一定的学术和实用价值;
(5)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2 篇本专业学术论文;
(6)作为获奖者获得省部级行业管理奖。